1.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
2.负责委机关各室干部队伍建设,承办有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员档案等工作。
3.负责承办县级派驻纪检机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及有关综合协调工作,承办有关干部人事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承办镇(街道)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等干部人事工作,指导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
5.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委局机关、派驻(出)机构干部国(境)外考察、进修、培训等事宜。
6.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
7.负责受理对委机关、派驻纪检机构、镇(街道)纪(工)委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的初核及案件的审查工作,提出处理建议。
8.负责贯彻落实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组织建设工作,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党员活动和文化娱乐、健康休养等活动。协同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生活服务管理工作,办理离退休人员的善后事宜。
9.负责委机关党支部、机关工会建设,领导委机关各党小组、工会小组工作。
10.负责本室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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