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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元镇经济建设服务中心党支部副书记、主任陈志良,通元镇农技水利服务中心原党支部副书记、主任张仁良违规使用公款赠送礼金被查处

发布日期:2017-07-28访问次数: 字号:[ ]

  日前,通元镇纪委对通元镇经济建设服务中心党支部副书记、主任陈志良,通元镇农技水利服务中心原党支部副书记、主任张仁良违纪问题进行了调查。

  经查,陈志良同志身为通元镇经济建设服务中心党支部副书记、主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参加单位职工的婚宴,并使用公款赠送婚宴礼金。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通元镇纪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陈志良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赠送的礼金予以收回。

  张仁良同志身为通元镇农技水利服务中心党支部副书记、主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参加单位职工的上梁酒和婚宴,并使用公款赠送上梁酒和婚宴礼金。经中共通元镇委员会、通元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免去张仁良同志的通元镇农技水利服务中心党支部副书记、主任职务,违规赠送的礼金予以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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