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通元镇纪委对通元镇经济建设服务中心党支部副书记、主任陈志良,通元镇农技水利服务中心原党支部副书记、主任张仁良违纪问题进行了调查。
经查,陈志良同志身为通元镇经济建设服务中心党支部副书记、主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参加单位职工的婚宴,并使用公款赠送婚宴礼金。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通元镇纪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陈志良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赠送的礼金予以收回。
张仁良同志身为通元镇农技水利服务中心党支部副书记、主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参加单位职工的上梁酒和婚宴,并使用公款赠送上梁酒和婚宴礼金。经中共通元镇委员会、通元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免去张仁良同志的通元镇农技水利服务中心党支部副书记、主任职务,违规赠送的礼金予以收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