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县纪委树立“开放”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以有利于海盐快速发展、有利于干部健康成长、有利于群众合法权益为工作导向,寓监督于服务之中,主动作为,积极解决影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问题,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年来,县纪委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政治监督,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专项检查,发现落实“三会一课”、民主集中制等方面的问题与不足62个,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整改。制定出台《海盐县公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8起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予以责任追究,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审核关,全年共对32名拟提任和转任重要岗位干部,215家先进单位和788名先进个人进行廉政把关。
去年,我县制定《海盐县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完成整合县监察局和县检察院反贪污贿赂、翻渎职侵权、职务犯罪预防等工作职责和力量,与县纪委合署办公,实现了转隶人员、机构、职能的全融合。重点对西塘桥街道八团村村民委员会原工作人员徐某,涉嫌挪用公款罪进行查处。
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积极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全年,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使用第一种形态336人次、第二种形态43人次,分别占处理总人数的79.4%和10.2%。立案审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83件,处分党员干部78人,19人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建立健全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追回历年拖欠租金252.97万元。
建立部门(单位)、镇(街道)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负面清单制度,开列80项负面清单要点,压实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深化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坚持责任落实“痕迹化”管理,不断完善“两个责任”工作互动平台考核内容,梳理确定年度责任116项。
通过县镇联动、交叉检查等方式,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检查。全年共开展各类明察暗访337次,发出督查通知单26份。创新建立“互联网+”的“四风”监督新模式,通过“微信随手拍”,织密群众监督网。
推进县委巡察工作,全年共完成对21家单位的巡察工作,发现4个方面233个具体问题。深化派驻机构全覆盖监督工作。
积极打造执纪铁军,干部队伍建设成效更加显著。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全年共开展谈心谈话187人次。 |